
[核心提示]:就像兰州可以规定拉面价格,却不能规定拉面份量一样——限价后兰州市民不是发现拉面细了,牛肉少了吗?这就是市场的力量。当我们发现市场力量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时,我们才明白自己被只讨口彩而没有实惠的事欺骗了。争议退房时间,恰恰就是这样的事。
针对北京市消协呼吁宾馆饭店将退房时间延长2小时,6月21日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回应称饭店14时退房不可普遍实行。协会还表示,此前媒体的“密云71家宾馆饭店延至14时退房”报道不实,“已有6家饭店称未作出类似承诺。”北京市消协有关负责人表示,对于12时结账的不合理已多次亮明了观点,希望更多宾馆响应延时结账。密云消协则称,其此前发布的倡议承诺不存在弄虚作假。(《新京报》6月22日http://news.sina.com.cn/c/2008-06-22/032614053953s.shtml)
前不久,媒体报道“密云71家宾馆饭店延至14时退房”,引来一片欢呼,民众为撼动了行规而激动。现在看来,这种欢呼实在冒昧、乐观且廉价——这不,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与消协打起了口水仗,一方说“报道不实”,一方说“倡议承诺不存在弄虚作假”,孰是孰非,局外人难以判断。
新闻中提到的一个问题引起了笔者的思考。消费者、饭店业、消协都把退房时间与法律联系了起来。如新闻中说,“近日,市民王先生将广安门铁路宾馆诉至法院,认为12时结账的行业惯例没有法律依据。”如,北京市旅游行业协会饭店分会会长徐锦祉说,“国际惯例与法律不矛盾。”如,“市消协指出,很多宾馆和行业协会都拿所谓的国际惯例做挡箭牌,但即使是国际惯例也不能违反中国法律,在与中国法律相冲突的情况下,就应执行中国法律。”
我就奇怪了:退房时间与法律有什么关系?我国有规定宾馆饭店退房时间的法律吗?没有。我想,整个世界上恐怕也没有。为什么?这是干涉经营者经营自由,就像规定只能卖什么一样,不荒唐吗?难道我们需要专门出台法律规定退房时间吗?显然不需要。我们一直为政策、法律法规入侵微观经济领域、干涉经营行为而深恶痛绝。进一步说,消费者有选择入住哪家宾馆饭店的自由,那经营者难道没有规定退房时间的自由吗?
市场经济本质上是自由经济。非垄断行业领域里,买卖双方交易前自由协商,达成一致后才完成交易,双方皆大欢喜,各得其利。宾馆饭店业是垄断行业吗?我想,没有哪个人能垄断一个地区的宾馆饭店业。现实却是如此。如新闻中说,密云县消协秘书长赵宗武称,密云消协已经回访了20多家作出承诺的企业,已落实了倡议内容。密云县有20多家执行了14时退房的规定。由此一来,竞争产生了,既然不满意12点退房规定,你可以不住,而选择14时退房的,用脚让你不满意的宾馆关门。
一般的看法是,面对宾馆饭店和行业协会,消费者往往是弱者,所以呼吁政府或法律发挥作用的声音很有市场。我不大赞同这个观点。全国那多家宾馆饭店全都协商好,而且死板地执行12点退房规定,这根本不可能。既然不是垄断经营,法律就不该干涉。其实,即使干涉了也没用:法律可以规定几点退房,却不能规定房价。如果因延迟时间退房而带来了损失,经营者完全可以通过加房价挽回损失。消费者还是空欢喜一场。
就像兰州可以规定拉面价格,却不能规定拉面份量一样——限价后兰州市民不是发现拉面细了,牛肉少了吗?这就是市场的力量。当我们发现市场力量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时,我们才明白自己被只讨口彩而没有实惠的事欺骗了。争议退房时间,恰恰就是这样的事。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