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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灭童工需要全社会努力 [原创 2008-04-28 16:34:25] 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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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年12月4日或者5日,未满16周岁的四年级学生马海布,在他父母毫不知情的情况下,和十余名玩伴一起被工头拐骗到东莞,开始了他悲惨的童工生涯。马海布是屯地村被拐童工的一个缩影,屯地村又是整个凉山被拐童工的一个缩影。记者在凉山州采访发现,不管是普通老百姓、公务员、警察,还是老师和民间组织的志愿者,都清楚地知道工头拐骗童工的现象。他们将此现象称之为“带工”。(4月28日《南方都市报》报道http://news.sina.com.cn/c/2008-04-28/023815439606.shtml
   
不仅西部地区大量儿童被骗到珠三角开始悲惨的童工生涯,事实上就是笔者家乡——一个相对富裕的东部沿海省份,每年也有大量未成年人涌入工厂林立的胶东半岛地区打工。笔者2005年春节过后在青岛城阳区亲眼目睹了这样一幕:仅仅在一个招工中介点,每天都有几百名稚气未褪的孩子被送到各个工厂,这些孩子大多数来自鲁西南一带。
   
无须赘言,童工是现代文明的耻辱标志之一,而消灭童工是现代文明的必然要求。可现实是,童工现象却难以消除。究其根源,无非贫穷作怪,如新闻中说:“令人颇感觉震惊的是,和老师的集体恼怒相比,不少童工的得以南下在村子里甚至成为值得骄傲和高兴的事。”为何?道理很简单:活着最重要,与其贫穷地活着,不如出去打工改善自己的命运,而现代市场经济恰恰给每个人提供了“闯”的机会和成功的可能性。
   
叫人悲痛的是,这里存在着一个叫人心酸的悖论:现代文明社会需要消除童工,可却无法保证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能体现而有尊严地活着,因此,穷人为了改善命运,只能去做悲惨的童工,而且为此感到“骄傲和高兴”,因此,尽管当地“公务员、警察都清楚地知道工头拐骗童工的现象”,却无所作为。
   
这里政府也面临着一个两难选择:是尊重穷人的主体自决权,还是为了捍卫文明的尊严和价值而强制消除童工?笔者看到这样一个报告:印度和巴基斯坦等国,严格落实联合国消除童工的国际公约,结果这些国家贫穷家庭的孩子要么大量饿死,要么沦为雏妓。这是典型的政策失灵现象——即政府为了捍卫穷人的尊严和价值,却用政策堵死了穷人改善生活的渠道。
   
可见,如果不能消除贫困的根源,单纯靠打击“鼓动在校生出去务工”的黑中介或工头,或许能收一时之功效,却绝对不能彻底消灭童工现象。因此,笔者认为,要消除童工,维护人类的生存尊严和体面,除了严肃打击那些诱骗童工的黑中介、使用童工的黑工厂、处罚那些不作为的政府部门之外,我们还有很多事情要做,我们每个人都应该付出自己的努力。
   
首先,政府应该加大对贫穷地区的扶持力度,使它们能够发展起来,摆脱贫困的压迫和束缚,尤其是切实减轻孩子的教育压力。虽然国家取消了农业税,实现了义务教育阶段的免费教育,由于这些地区的自然环境和历史因素,民众生活依然贫困,连基本生存都不能保障,更不要说实现孩子的教育了。其次,除了国家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之外,发达地区的慈善公益事业之光更应该照到这些地区的民众身上。国家应该出台激励政策,鼓励有能力的企业和个人积极投身慈善公益事业,帮助落后地区尽快发展经济。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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